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了新修订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以下简称《规定》)。针对修订出台《规定》,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请简要介绍一下《规定》的修订背景。
答:《规定》于2010年公布,并于2013年、2015年作过两次修正。实施过程中逐步规范了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促进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但近年来,特种作业领域培训“走过场”、考试“走形式”、监管手段单一等问题不断显现,群众普遍反映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流程、复审年限、延期办理等方面需要进一步优化,亟需全面修订完善。
二、问:修订后的《规定》包括哪些内容?修订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修订后的《规定》包括总则、培训、考核发证、换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49个条款,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过程中,我们秉承“严管”和“便民”原则,提出了一系列监管手段和改进措施,推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全面改进。
三、问:《规定》有哪些便民的具体举措?
答:通过修订《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实现了减环节、优服务、提效率。具体举措包括:一是完善换证制度。取消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要求,改为每6年换证;新设特殊原因延期换证制度,明确因未进行换证或者延期换证导致证书失效的,失效未超过1年的按照换证办理。二是增加考试机会。明确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实际操作考试;实际操作考试次数由原来的1次增加为5次,其中每次考试不合格的,还可以免费补考1次;仍不合格的,申请人需重新参加理论考试。三是深化“跨省通办”。明确申请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的人员,可以向任意考核发证机关或者其委托的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取消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要求。四是优化学历要求。综合考虑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情况,不再要求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五是减轻办证负担。明确符合规定条件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在申领特种作业操作证时,不再重复提交有关材料。增加与相关部门证书互通互认要求,明确持有合法有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业人员,申请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时,可以免予安全技术培训,直接参加安全技术考试。
四、问:《规定》在打击违规取证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近期,一些违法犯罪分子组织考试作弊,对外宣传“交钱包过”,严重扰乱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秩序。为严防“交钱包过”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以下具体举措:一是严格“考培分离”要求。明确承担安全技术考试任务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不得从事与考试任务有关的培训活动。明确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行建设或者委托相关单位设置符合《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要求的考试点,切实提高考试质效。二是全国统一考核标准。明确安全技术考试执行全国统一的考核标准,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题库和考试系统,避免出现考试“洼地”。同时将不断升级考试系统的防作弊功能,严防远程答题、篡改考试日志等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对考试点有纵容、组织考试作弊或者伙同他人作弊等情形的,新增停止委托考试业务等处理措施;对考生考试过程中有贿赂、作弊行为的,新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的考试成绩无效和停考1年的处理措施;特种作业人员以欺骗、贿赂、作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撤销其相关证书并处罚款。
五、问:在推动落实《规定》方面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为有效推动《规定》落实,下一步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宣贯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指导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规定》的要求。二是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落实《规定》要求,规范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严格实施“考培分离”,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三是做好政策衔接。按照有关要求,我们将按程序完成完善特种作业目录、修订相应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升级考试系统等配套措施,做好相关政策衔接落实。
附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全面修订版正式公布!
施行时间:2026年6月1日
文件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
适用对象: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
核心原则:考培分离、高效便民、强化监管
1 学历门槛升级,这些工种要求更高了!
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冶金、有色、烟花爆竹:初中及以上
危险化学品、首次取证的地下矿山:高中或相当高中及以上
2 考证更人性化:学历、技能证书可"抵"培训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直接申请考试: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
持有合法有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对应
3 考试规则更严格:实操考试限5次机会
理论考试 → 合格后才能考实操
实操考试 → 最多5次机会,不合格需重考理论
免费补考 → 每次不合格均可按规定免费补考
考试有效期 → 自申请通过之日起3年内需完成考试
4 换证流程大优化,这些细节要注意!
换证时间窗口:
培训+考试:需在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完成
提交申请:需在到期前60日内提出
特殊情况可延期:
服兵役、出国等特殊原因可申请延期
最长可延期2年,但期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证书失效处理:
失效≤1年:按换证办理
失效>1年:按首次取证办理
5 监管重拳出击,处罚力度空前
无证上岗:单位最高罚20万+停产整顿;个人罚2-5万
使用伪造/他人证书:同无证上岗处罚
以欺骗/贿赂/作弊取证:撤销证书+罚款5000-2万+3年内禁考
考试作弊:取消资格+成绩无效+停考1年
培训机构造假:最高罚5万,严重者暂停招生或停业
6 证书管理电子化,全国联网可查
证书信息全国联网,用人单位可随时查验
实体证书与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证书有效期6年,全国通用(取消3年一复审)
根据《特种作业目录》,包括但不限于:
🔥 电工作业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高处作业
🔥 制冷与空调作业
🔥 煤矿安全作业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 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 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 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其他作业
严格核查:必须查验员工证书真实性和有效性
建立档案: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违者最高罚5万)
组织培训:安排培训期间需支付工资,保障待遇
杜绝造假:不得安排使用伪造、变造或他人证书的人员上岗
必须书面报告培训条件至市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
必须建立培训档案,保存不少于6年
不得提供虚假学时证明
自觉接受监督,保证培训质量
Q1: 我已经有证了,新规对我有影响吗?
A: 已取得的证书继续有效,到期换证按新规执行。
Q2: 学历不够但已从事多年,还能考证吗?
A: 在2026年6月1日前可按原规定申请,之后必须满足学历要求。
Q3: 应急管理部证书和其他部门证书互认吗?
A: 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证书换应急管理部证书的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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